中国化学孙公司卷入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案 公司紧急回应:不存在明知造假而予以配合情形

  每经记者|彭斐    每经编辑|陈星    

一则来自中国化学(SH601117,股价7.67元,市值468.40亿元)的公告,将“康得新财务造假案”再次推至台前——高达41亿元的巨额索赔清单上,出现了中国化学孙公司的名字。

12月7日晚间,中国化学发布公告称,其孙公司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宁波)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此次诉讼中,被告席上有多达40名责任主体,赛鼎宁波位列第31位。原告方要求的赔偿金额暂计人民币41.39亿元。

中国化学迅速作出回应,称孙公司不存在明知康得新财务造假而予以配合的情形,且该诉讼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中国化学孙公司收到应诉通知

根据公告,原告胡菊玲等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将康得新及一众相关责任方告上法庭。

在40名被告中,除了康得新及其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还包括了昔日的实控人钟玉、原财务总监王瑜、原总经理徐曙等核心人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被告名单还囊括了众多中介机构和合作方等,如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等。

原告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康得新向胡菊玲等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暂计人民币41.39亿元。

此外,原告请求法院判令除被告一外其余所有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上述所有被告共同向原告诉讼代表人支付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鉴定费、测算辅助费等费用,暂定人民币30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紧急回应:非主要责任主体

中国化学公告称,经初步核实,赛鼎宁波不存在明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财务造假而予以配合的情形,同时本案被告多达四十名,赛鼎宁波并非本案主要责任主体。

公司初步评估认为,本案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记者注意到,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化学实现营业收入1358.45亿元,同比增长1.26%;归母净利润达到42.32亿元,同比增长10.28%。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高达2425.9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5.27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化学实现新签合同额2545.61亿元。

从年度数据来看,公司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58.44亿元,归母净利润56.88亿元。

中国化学在12月7日晚间公告中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