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变更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1证券简称:华强科技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变更独立董事、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景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景伟先生因其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刘景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因此刘景伟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及相应专委会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景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景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独立董事情况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刘颖斐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颖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颖斐女士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颖斐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变更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委会会名称

委会会名称变更前名单变更后名单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刘景伟(召集人)、王广昌、刘洪川刘颖斐(召集人)、王广昌、刘洪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广昌(召集人)、刘景伟、邹晓丽王广昌(召集人)、刘颖斐、邹晓丽

注: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变更。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刘颖斐女士简历刘颖斐,女,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武汉大学副教授。2006年7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副教授;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赴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任访问学者;2013年1月至今担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兼任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肯新材料(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颖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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