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梁耀丹 主编|赵妍
本文为“关注慈善基金”系列之二
在做慈善这件事情上,眼科医院总是显得格外慷慨。
2022年至2024年,国内连锁眼科医院市占率第一的爱尔眼科(300015.SZ)对外捐赠1.88亿元、3.87亿元和2.17亿元。位居第二的华厦眼科(301267.SZ)捐赠金额同样不容小觑,分别捐赠了6649.95万元、1.13亿元和7550.5万元。
2022年,爱尔眼科甚至承诺,未来十年捐资200亿元用于公益事业。
这一豪言壮语背后,或隐藏着眼科企业别样的心思。
清流工作室查阅至少14 家慈善机构年报后发现,以爱尔眼科、华厦眼科为代表的眼科巨头,通过给不同的慈善基金会捐赠资金,最终善款却通过隐秘路径回流至企业自家账户。
这一“左手捐钱、右手收钱”的运作模式,或暗藏着眼科企业的赚钱密码——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它们可能通过慈善行为赚取医保基金差价。
爱尔眼科前员工曾对媒体透露,白内障住院手术纳入医保的保障范围内,爱尔眼科“免费补贴”患者做的每一例手术,仍可以从中赚取医保基金的“差价”。这意味着眼科企业捐赠金额越多、手术量越大,套利收益越高。
此前媒体报道的案例亦显示,类似爱尔眼科和华厦眼科的“慈善循环”,很可能在行业内大规模存在。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若经查实眼科医院通过“捐赠资金→基金会立项→子公司执行手术→医保报销获利”等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将捐赠资金回流甚至获利,将违反《慈善法》规定。虽然眼科医院未直接收取患者费用,却通过医保报销实现盈利,本质是将慈善资金转化为子公司的经营收益来源,容易造成公益财产转化为私人收益。
爱尔眼科“故技重施”
早在2022年,爱尔眼科就被曝光过一次利用关联基金会将慈善资金“左兜换右兜”。据当时媒体报道,爱尔眼科通过自家关联的基金会捐款,但要求受助者必须到指定的爱尔眼科医院消费,善款最终回流至爱尔眼科,涉及桂林爱尔眼科医院、玉林爱尔眼科医院等分机构。彼时,面对汹涌的舆论,爱尔眼科方面的回应却是:“我们做的这些都是合法合规的”。
清流工作室翻阅爱尔眼科关联基金会——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历年年报发现,类似的善款“左手倒右手”的情形不止一例,且自从被媒体曝光后仍“故技重施”,持续至今。
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成立于2015年,由爱尔眼科发起。作为一家非公募慈善基金会,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收入主要来自爱尔眼科的关联公司。例如,2024年年报显示,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捐赠收入达2.52亿元,其中爱尔眼科全资子公司山南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就单独贡献了4600万元。
2024年,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当年绝大部分的捐赠资金,均用于一个名叫“爱眼光明行”的项目。
然而,清流工作室细扒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资金去向后发现,绝大部分能够查明去向的、从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流出的善款,最终回流到爱尔眼科子公司。也就是说,所谓的眼科公益活动,实际上是爱尔眼科掏钱让患者在爱尔眼科子公司免费看病。
在爱尔眼科的慈善资金流转链条上,另一公益基金会(下称“H基金会”)是其中重要一环。
比如,2021年至2024年,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连续四年向H基金会分别支付1403.1万元、919.94万元、1970.35万元和1291.8万元,用于“眼病防治”或“眼健康公益”。
然而,H基金会年报显示,在收到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善款”后,H基金会将多笔资金转给了爱尔眼科的关联子公司,用于“救助困难致盲性眼部患者”、“眼部患者手术费”等。
据清流工作室统计,2021年至2024年间,H基金会支付50万元至534万不等的资金给15家爱尔眼科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持股公司,包括:江门新会爱尔新希望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珠海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广东顺德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佛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重庆长寿区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兰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阳春爱尔新希望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泉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梧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惠安惠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等等。
类似的情形不只在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和H基金会之间上演。
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年报显示,2021年至2023年,该基金会分别向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1900万元、2660万元和1200万元,用于“视觉无障碍爱眼工程”等项目。而据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年报,这三年间,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向6家爱尔眼科控股子公司支付近百万到几百万不等,包括绵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资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都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和内江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广元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遂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等四川省内的爱尔眼科分医院。
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还于2023年至2024年向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分别捐款2200万元和1570万元,用于“资助眼疾患者”。而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2024年年报也提到,湖南省内13个市州爱尔眼科医院是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所资助项目的执行方,为1.6万余名眼疾患者进行手术经费资助。
同样接受了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捐赠,又让当地爱尔眼科医院作为执行方的还有辽宁省慈善联合总会。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2023年至2024年分别捐了1200万元和1550万元给辽宁省慈善联合总会。
华厦眼科的“慈善闭环”
在爱尔眼科之外,另一眼科巨头华厦眼科,也存在类似的运作模式。
清流工作室翻阅与华厦眼科合作的多家慈善基金会年报发现,多年以来,华厦眼科通过向多家慈善机构直接或间接捐款,而这些善款最终又会通过各种隐秘路径回流到至华厦眼科各地子公司。
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便是这个模式下的其中一家慈善基金会。据清流工作室梳理,至少从2019年起至今,华厦眼科便通过关联子公司以及多家合作慈善机构向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捐款。
据清流工作室梳理:2019年,华厦眼科通过关系密切的福建省惠泽慈善基金会向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捐款500万;2021年通过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向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捐款2523.13万;2022年通过5家子公司向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捐款2650万元;2023年通过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景宁昌恒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福建省惠泽慈善基金会向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合计捐款4294.7万元;2024年通过9家子公司向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捐款2395万元。
这还不算华厦眼科对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的全部输送资金。2022年至2024年,华厦眼科子公司还向重庆市大爱渝商慈善基金会捐款906万、1465万和3032.11万元,后者也有多笔大额资金流向了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
这些捐款的名义基本与“眼病患者救助”、“防盲治盲公益活动”等相关。但是,细究这些善款的去向可以发现,这些捐赠资金仅用于华厦眼科自家医院开展的“义诊”活动。
据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历年年报,在大额支付对象一栏,该基金会每年均显示有多笔资金定向输送至华厦眼科各地子公司。
例如,2022年,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至少向福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龙岩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华厦眼科子公司支付了合计114.62万元;2023年,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向福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华厦眼科医院集团宁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计支付了1300万元;2024年,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向福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华厦眼科医院集团宁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莆田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计支付578万。
与此同时,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也向多家慈善基金会捐赠资金,进一步追溯资金去向,这部分善款同样最终流向了华厦眼科子公司。
其中,参与了爱尔眼科前述“慈善循环”的H基金会,也出现在华厦眼科的慈善链条上。
比如,2024年,厦门观音寺慈善基金会向上海喜中慈善基金会捐款500万,向H基金会捐款425万元。同年,收到捐款的上海喜中慈善基金会转手就将这500万捐给了H基金会。
间接从华厦眼科合作的慈善基金会获得资金后,H基金会又进一步向其他慈善基金会或华厦眼科子公司支付资金。无论如何,这些资金最终都将流向华厦眼科的关联方。
例如,2024年,H基金会向江苏省华侨公益基金会捐款322.58万元(江苏省华侨公益基金会年报显示前者捐款468.56万元)。而据江苏省华侨公益基金会年报,当年该基金会向邳州华厦视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常州谱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两家华厦眼科子公司支付468.56万元。
同样是2024年,H基金会向三明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临沂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华厦名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华厦系”子公司合计捐款476.39万元。
类似这样的慈善资金循环链条还有很多,据清流工作室不完全统计,参与到华厦眼科“慈善闭环”的慈善基金会还有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厦门市鸿山慈善会、温州市天爱公益协会、福建省志愿者公益基金会等等。
慈善还是套利?
爱尔眼科和华厦眼科的“慈善资金循环”,到底有何玄机?从爱尔眼科前员工的口中,或许可以找到一丝答案。
据新浪财经2022年援引爱尔眼科前员工的说法,白内障住院手术纳入医保的保障范围内,爱尔眼科每做一例手术,就可以得到1300余元的医保基金,但一例手术的成本远低于1300元,爱尔眼科仍然赚到了医保基金的“差价”。
该员工还透露,手术前,医院还对宣称免费手术的患者极力推荐价格更高的“非球面晶体”,差额部分由患者自费承担,而“中高端晶体转化率”也作为医院对接诊医生的一种考核。如遇经济条件较好、对视力要求较高的患者,医生会建议其选择四五千元甚至两三万元高端晶体,实现后续“低转高”利益转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媒体报道的说法,只要爱尔眼科与华厦眼科“捐”出去的钱越多,给越多的人免费做手术,从中赚取的利润也就越多。
“上述行为若缺乏监管,容易破坏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也可能侵蚀医保基金。”廖建勋律师表示,建议民政、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介入调查,若查出相关违规行为,理应依法从严查处。
事实上,此前媒体报道的案例亦显示,爱尔眼科和华厦眼科的“慈善循环”,很可能在行业内大规模存在。
今年3月,《新华每日电讯》发表题为《小小眼科5年套取医保基金3000余万元——起底一家民营医院违规外包科室的隐秘“敛金术”》的报道。报道指出,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林某某与人合谋商定,借用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共同出资承包东南沿海某民营医院的眼科,以“复明工程”“慈善基金会”等福利活动为幌子,假借“义诊”名义进入村社,宣称仅需部分自费或免费即可治疗白内障疾病,诱导大量参保老年人到院手术。
期间,市场引流人员披上白大褂摇身一变成为“医生”,凭借话术诱骗大量老年人开展白内障手术,采用伪造病历、篡改视力数据、虚开发票等手段偷梁换柱。2017年至2022年期间,林某某在东南沿海承包多家民营医院眼科,招揽团队招摇撞骗,共计骗取医保基金超3000余万元。2024年5月,法院依法判决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8月,贵州省纪委监委也点名盘州市一家医院眼科为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以“义诊”为名,谎称为群众“免费治疗”,通过不正当减免医疗费用的变相优惠手段,诱导基层参保群众到该院住院治疗,且使用药物大多是辅助保健类药品,共利用住院群众参保信息违规报销10人次,违规套取医保基金2万余元。
更早之前的2018年,民政部更是发文严惩名为爱心实为谋利的医疗慈善行为,点名个别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慈善组织设立了“爱心基金”,以免费医疗救助的名义诱导患者到基金“合作”、“定点”、“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收取高额费用,名为慈善救助实为谋取私利。民政部彼时表示,要全面排查慈善医疗救助活动,重点排查指定合作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仅凭“慈善资金循环”这个行为很难认定爱尔眼科和华厦眼科涉嫌骗保,但这两家眼科医院确实存在多起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医保部门处罚的案例。
2025年9月,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因举报浙江象山爱尔眼科医院获2000元奖励。据象山县医保局调查,在2023年11月至2025年5月期间,该医院开设“目录外项目睑板腺检查串换成医保目录内项目角膜地形图检查收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法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51万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78万元,最终,该院被医保局罚款4.45万元,还因药房人员资质不全等问题被卫健部门追加罚款 8.7 万元,两笔处罚合计13.15万元。
2024年7月,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发文指出,2023年,阳江市在打击欺诈骗保市级抽查复查中发现,阳江爱尔眼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超执业范围执业、项目内涵不符等违规行为。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4万元,医保部门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追回违规金额。
而据企业预警通,2025年6月,佛山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况,被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罚款3.96万元,并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和退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
2024年7月,华厦眼科旗下的抚州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也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罚款2.39万元。
2024年,华厦眼科控股的上海和平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一年内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连续被罚款两次,罚金合计13.88万元。
当医保“救命钱”并非流向患者,而是企业的利润表,此类“慈善”行为还要持续多久?